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钢制压力容器受压元件用钢材允许使用的牌号及其标准,钢材的附加技术要求,钢材的使用范围(温度和压力),钢材的许用应力,焊接材料的基本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设计温度-269 ℃~800 ℃、设计压力不大于35MPa的压力容器。
本文件不适用于GB/T150.1规定的不适用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 标准编号 | 标准名称 |
|---|---|
| GB/T150.1 | 压力容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
| GB/T150.3 | 压力容器 第3部分:设计 |
| GB/T228.1 | 金属材料 拉伸试验 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 |
| GB/T228.2 | 金属材料 拉伸试验 第2部分:高温试验方法 |
| GB/T229 | 金属材料 夏比摆锤冲击试验方法 |
| GB/T699 | 优质碳素结构钢 |
| GB/T700 | 碳素结构钢 |
| TSG21 |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
注:完整引用文件清单见标准原文附录部分。
3 术语和定义
GB/T150.1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总体要求
4.1 适用范围
本文件对压力容器受压元件用钢板、钢管、钢锻件、螺柱(含螺栓)用钢材和焊接材料做出了相关规定。
4.2 焊接性要求
压力容器受压元件用钢材应是焊接性良好的钢材,与受压元件相焊接的非受压元件用钢材也应是焊接性良好的钢材。
4.3 钢材验收
压力容器受压元件用钢材应附有钢材制造单位的钢材质量证明书,质量证明书的内容(需要时应包括钢材交货状态的热处理工艺参数)应齐全、清晰,并且印刷可以追溯的信息化标识,加盖材料制造单位质量检验章。
4.4 使用温度限制
钢材的使用温度上限为附录C中表C.1~表C.8规定的最高温度;奥氏体型不锈钢钢材的使用温度下限为-269 ℃;非合金钢和碳锰钢钢材在高于425℃温度下长期使用时,应注意钢中碳化物相的石墨化倾向。
5 钢板
5.1 非合金钢和合金钢钢板
GB/T713.1、GB/T713.2、GB/T713.3、GB/T713.4和GB/T713.6中钢板的使用状态、厚度、使用温度上限及许用应力按表C.1的规定。
下列非合金钢和低合金钢钢板,应在正火状态下使用:用于多层容器内筒的Q245R、GB/SA516Gr485和Q345R;用于壳体厚度大于36mm的Q245R、GB/SA516Gr485和Q345R;用于其他受压元件(法兰、管板、平盖等)厚度大于60mm的Q245R、GB/SA516Gr485和Q345R;厚度大于50mm的Q345R钢板,其正火加回火状态可代替正火状态。
5.2 高合金钢钢板和钢带
GB/T713.7中高合金钢钢板和钢带的统一数字代号、厚度、使用温度上限及许用应力应按表C.2的规定,所有钢板和钢带均应由经炉外精炼的钢轧制而成。
| 牌号 | 钢板厚度(mm) | 使用状态 | 使用温度下限(℃) |
|---|---|---|---|
| Q245R | <6 | 热轧、正火轧制、正火 | -20 |
| Q345R | 6~20 | 热轧、正火轧制、正火、正火加回火 | -20 |
| 16MnDR | 6~120 | 正火、正火加回火 | -40 |
| 06Ni9DR | 5~50 | 两次正火加回火、调质 | -196 |
6 钢管
6.1 非合金钢和合金钢钢管
钢管标准、使用状态、壁厚、使用温度上限及许用应力按表C.3的规定。对壁厚大于30mm的钢管和使用温度低于-20 ℃的钢管,表中的正火不应采用终轧温度符合正火温度的热轧来代替。
6.2 高合金钢钢管
钢管标准、壁厚、使用温度上限及许用应力按表C.4的规定,钢管的交货状态应按表C.4中相应钢管标准的规定。
7 钢锻件
7.1 非合金钢和合金钢锻件
钢锻件标准、使用状态、公称厚度、使用温度上限及许用应力按表C.5的规定。20MnNiMo、12Cr2Mo1V和12Cr3Mo1V钢锻件用钢以及NB/T47009中所有低温钢锻件用钢,均应采用炉外精炼加真空精炼处理。
7.2 高合金钢锻件
钢锻件标准、公称厚度、使用温度上限及许用应力按表C.6的规定,高合金钢锻件用钢均应采用炉外精炼处理。
8 螺柱(含螺栓)和螺母用钢棒
8.1 非合金钢、低合金钢和耐热钢钢棒
钢棒标准、使用状态、螺柱规格、使用温度上限及许用应力按表C.7的规定。非合金钢20钢、35钢螺柱用钢棒应符合GB/T699的规定,螺柱用毛坯应进行正火热处理。
8.2 高合金钢钢棒
钢棒标准、使用状态、螺柱规格、使用温度上限及许用应力按表C.8的规定。各牌号螺柱用钢棒应按批进行拉伸试验,试验要求和结果应符合GB/T1220的规定。
9 焊接材料
压力容器受压元件用焊接材料应符合NB/T47018.1~NB/T47018.5的规定,其熔敷金属的抗拉强度不宜低于钢材标准规定的下限值,冲击吸收能量不宜低于相应钢材标准的规定值。
标准抗拉强度下限值大于540MPa的钢材或使用温度低于-40 ℃的压力容器用焊接材料熔敷金属化学成分中磷含量应小于或等于0.020%,硫含量应小于或等于0.010%。
附录
附录A(规范性)钢材的补充规定
本附录作为文件正文的补充,包括已列入本文件但未列入压力容器(承压设备)专用钢板国家标准、专用锻件行业标准、钢管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钢材,以及未列入本文件正文部分的钢材。
附录B(规范性)钢材纳入本文件应满足的技术要求
钢材纳入本文件应符合下列要求:已经纳入压力容器(承压设备)专用钢材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钢材;未纳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但有压力容器应用需求且具备一定工程应用经验的;境外压力容器现行标准规范允许使用并且境外已经有实际使用经验的钢材。
附录C(规范性)钢材的许用应力
非合金钢和合金钢钢板许用应力、高合金钢钢板许用应力、非合金钢和合金钢钢管许用应力等分别见表C.1~表C.8,各钢材许用应力表中间温度的许用应力可用内插法求得。
参考文献
[1] GB/T713.1 承压设备用钢板和钢带 第1部分:一般要求
[2] GB/T713.2 承压设备用钢板和钢带 第2部分:规定温度性能的非合金钢和合金钢
[3] GB/T713.3 承压设备用钢板和钢带 第3部分:规定低温性能的低合金钢
[4] ASME BPVC.Ⅱ.A-2021 锅炉及压力容器规范 第Ⅱ卷材料 A篇铁基材料
[5] TSG21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2] GB/T713.2 承压设备用钢板和钢带 第2部分:规定温度性能的非合金钢和合金钢
[3] GB/T713.3 承压设备用钢板和钢带 第3部分:规定低温性能的低合金钢
[4] ASME BPVC.Ⅱ.A-2021 锅炉及压力容器规范 第Ⅱ卷材料 A篇铁基材料
[5] TSG21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核心关键词
GB/T150.2-2024
压力容器材料
钢材技术要求
许用应力
使用温度范围
钢板
钢管
钢锻件
焊接材料
螺柱用钢棒
高合金钢
低温用钢
压力容器国家标准
受压元件
冲击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