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712-2011《船舶及海洋工程用结构钢》,与GB/T712-2011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 a) 更改了海洋工程结构用钢适用厚度范围(见第1章,2011年版的第1章);
- b) 增加了超高强度790、890、960共3个钢级10个牌号(见第4章);
- c) 增加了钢板平均厚度要求(见6.1);
- d) 更改了超高强度级钢材的化学成分要求(见表4,2011年版的表4);
- e) 增加了超高强度级钢材的碳当量要求(见表5);
- f) 增加了超高强度级厚度方向性能钢和690、790、890、960钢级非厚度方向性能钢进行真空脱气处理要求(见7.2);
- g) 增加了连铸坯和钢锭轧制压缩比的要求(见7.2);
- h) 更改了超高强度级钢材的力学性能要求(见表7,2011年版的表6);
- i) 增加了超高强度级钢材的晶粒度要求(见7.5);
- j) 增加了钢板平均厚度的测量方法(见8.2);
- k) 更改了超高强度级钢材取样位置的要求(见8.3,2011年版的7.4);
- l) 更改了超高强度级钢材组批的要求(见9.2,2011年版的7.3);
- m) 更改了超高强度级钢材冲击检验批量的要求(见附录B,2011年版的附录A);
- n) 更改了控制轧制(CR)(见附录B,2011年版的附录A)。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83)归口。
本文件于1965年首次发布,1979年第一次修订,1988年第二次修订,2000年第三次修订,2011年第四次修订,本次为第五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