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体结构用钢 国家标准

GB/T 712-2022

3 术语和定义

GB/T 1591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分类及牌号

4.1 钢材分类及牌号

钢材的分类及牌号应符合表1的规定。各船级社规范中规定各钢级、牌号对照参见附录A。

分类 牌号
一般强度 A、B、D、E
高强度级 AH32、DH32、EH32、FH32
AH36、DH36、EH36、FH36、AH40、DH40、EH40、FH40
超高强度级 AH420、DH420、EH420、FH420、AH460、DH460、EH460、FH460、AH500、DH500、EH500、FH500、AH550、DH550、EH550、FH550、AH620、DH620、EH620、FH620、AH690、DH690、EH690、FH690、AH790、DH790、EH790、FH790、AH890、DH890、EH890、AH960、DH960、EH960

4.2 厚度方向性能要求

当钢材有厚度方向性能要求时,应在表1的牌号后加上要求厚度方向性能级别的符号(Z25、Z35)。

5 订货内容

5.1 合同必备内容

按本文件订货的合同或订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5.2 未明确内容约定

订货合同对5.1e)~g)项内容未明确时,可由供方自行确定。

6 尺寸、外形、重量

6.1 钢板和钢带

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709的规定,厚度下偏差为-0.30 mm,钢板的平均厚度应不小于公称厚度。

6.2 型钢及棒材

型钢及棒材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

7 技术要求

7.1 牌号和化学成分

7.1.1 一般强度级、高强度级钢材的牌号和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2的规定。以TMCP状态交货的高强度级钢材,其碳当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

7.1.2 超高强度级钢材的牌号和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4的规定。超高强度级钢材的碳当量(Ceq)应符合表5的规定。

7.1.3 当需方要求保证厚度方向性能钢板时,硫含量应符合GB/T 5313的规定。

7.1.4 钢材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222的规定。

表2 一般强度级、高强度级钢材的牌号和化学成分(质量分数)/%
牌号 C Si Mn P S Cu Cr Ni Nb V Ti N Als
A ≤0.18 ≤0.35 ≥0.50 ≤0.035 ≤0.035 ≤0.35 ≤0.30 ≤0.30 - - - - -
B ≤0.18 ≤0.35 ≥0.60 ≤0.035 ≤0.035 ≤0.35 ≤0.30 ≤0.30 - - - - -
D ≤0.18 ≤0.35 ≥0.70 ≤0.030 ≤0.030 ≤0.35 ≤0.30 ≤0.30 - - - - ≥0.015
EH32 ≤0.18 ≤0.50 0.90~1.60 ≤0.025 ≤0.025 ≤0.35 ≤0.20 ≤0.40 0.02~0.05 ≤0.08 - ≤0.02 ≥0.015
FH36 ≤0.16 ≤0.50 0.90~1.60 ≤0.020 ≤0.020 ≤0.35 ≤0.20 ≤0.40 0.05~0.10 ≤0.08 - ≤0.009 ≥0.015

碳当量计算公式

Ceq = C + Mn/6 + (Cr + Mo + V)/5 + (Ni + Cu)/15

7.2 制造方法

7.2.1 钢由转炉或电弧炉冶炼,需要时,应进行炉外精炼。对于420 MPa及以上钢级厚度方向性能钢和690 MPa及以上钢级非厚度方向性能钢均应进行真空脱气处理。

7.2.2 除非另有规定,420 MPa及以上钢级,连铸坯和钢锭的轧制压缩比应不小于3。

7.3 交货状态

钢材的交货状态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

7.4 力学性能

7.4.1 钢材的力学性能应符合表6和表7的规定。对于超高强度级厚度方向性能钢的厚度方向的抗拉强度应不低于规定最小抗拉强度的80%。

7.4.2 对厚度为6 mm<t≤12 mm(或直径12 mm<d≤16 mm)的钢材取冲击试验试样时,可分别取5mm×10 mm×55 mm和7.5mm×10 mm×55mm的小尺寸试样,此时冲击吸收能量分别为不小于规定值的2/3和5/6。优先采用较大尺寸的试样。

表6 一般强度级、高强度级钢材的力学性能
牌号 上屈服强度 ReH/MPa 抗拉强度 Rm/MPa 断后伸长率 A/% 试验温度/℃ 冲击吸收能量 KV/J(纵向)
A 400~520 20 -
E 400~520 -40 -
AH32 450~570 0 -
FH40 510~660 -60 -

7.6 表面质量

7.6.1 钢材表面不应有气泡、结疤、裂纹、折叠、夹杂和压入氧化铁皮等有害缺陷。钢材不应有目视可见的分层。

7.6.2 钢材的表面允许有不妨碍检查表面质量的薄层氧化铁皮、铁锈及由于压入氧化铁皮和轧辊所造成的不明显的粗糙、网纹、划痕及其他局部缺欠,但其深度不应大于0.3mm,并应保证钢材允许的最小厚度。

8 试验方法

8.1 化学成分

钢的化学成分试验一般按GB/T 4336、GB/T 20123、GB/T 20124、GB/T 20125或其他通用方法进行,仲裁时应按相关标准的规定进行。

8.2 厚度测量

8.2.1 钢板和钢带的厚度测量部位按GB/T 709的规定。

8.2.2 钢板平均厚度测量方法:

表9 钢材的检验项目、取样数量、取样方法和试验方法
序号 检验项目 取样数量 试验方法
1 化学成分 1个/炉 见8.1
2 拉伸试验 1个/批 GB/T 228.1
3 冲击试验 3个/批 GB/T 229
4 超声波探伤检验 逐张 GB/T 2970

9 检验规则

9.1 检查和验收

钢材的检查和验收由供方质量检验部门进行。

9.2 组批规则

9.2.1 一般强度和高强度钢级的钢材,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炉号、同一交货状态、厚度差(或直径差)小于10 mm的钢材组成。

9.2.2 超高强度钢级的钢材,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炉号、同一交货状态、同一厚度(或同一直径)的钢材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25t。

9.4 复验与判定

9.4.1 拉伸试验的复验与判定应符合GB/T 17505的规定。

9.4.3 冲击试验中,一组3个试样允许1个试验值低于规定值,但不应低于规定值的70%。

**若需相关详细资料或须订轧产品,请与我们联系13837130337

附录

附录A 各船级社钢级牌号对照

本文件规定的钢材牌号与ABS、BV、CCS、DNV等船级社规范的牌号对照详见原文附表(因篇幅限制,展示核心对应关系)。

本文件牌号 CCS牌号 ABS牌号 BV牌号
A CCSA AB/A BVA
AH32 CCSAH32 AB/AH32 BVAH32
DH40 CCSDH40 AB/DH40 BVDH40
AH420 CCSAH420 AB/AQ43 BVA420

附录B 交货状态和冲击检验批量

钢材的牌号、交货状态和冲击检验批量应符合表B.1~表B.3的规定,交货状态包括正火(N)、正火轧制(NR)、热机械控制轧制(TM)、淬火加回火(QT)等。

TEL:15537533353

GB/T 712-2022
船体结构用钢
一般强度钢
高强度钢
超高强度钢
钢材分类
化学成分
力学性能
交货状态
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
船级社对照
厚度方向性能钢
碳当量
冲击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