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电镀锌、锌镍合金镀层钢板及钢带
英文名称:Continuously electrolytic zinc/zinc-nickel alloy coated steel sheet and strip
代替标准:GB/T 15675-2008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 15675-2008《连续电镀锌、锌镍合金镀层钢板及钢带》。本标准与GB/T 15675-2008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本标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交通大学、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首钢集团有限公司、河钢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岩、涂树林、胡聆、姚锦元、侯捷、张维旭、唐牧、朱坦华、陈思、陈卓人、蒋光锐、郭荣秀、黄胜标、袁敏。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本标准规定了连续电镀锌、锌镍合金镀层钢板及钢带的术语和定义、牌号表示方法、分类和代号、尺寸、外形、重量、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家电、电子等行业使用的电镀锌、锌镍合金镀层钢板及钢带(以下简称钢板及钢带)。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连续电镀锌生产线通过电镀法生产的由纯锌组成的镀层,镀层不含任何对粘结剂结合力或涂漆性能有害的微量元素。
连续电镀锌生产线通过电镀法生产的由锌镍合金组成的镀层,镀层中镍的质量分数范围约为8%~15%,其余成分为锌。
对钢板及钢带表面进行电解钝化处理并涂耐指纹膜,以提高电子或电气产品的耐沾污性。
钢板及钢带的牌号由基板牌号和镀层种类两部分组成,中间用“+”连接。
示例1:DC01+ZE、DC01+ZN
示例2:CR180BH+ZE、CR180BH+ZN
4.2.1 钢板及钢带按表面质量分为三级,级别代号应符合表1的规定。
| 级别 | 代号 |
|---|---|
| 普通级表面 | FA |
| 较高级表面 | FB |
| 高级表面 | FC |
表1 表面质量级别代号
4.2.2 钢板及钢带按镀层种类分为二种:纯锌镀层(ZE)和锌镍合金镀层(ZN)。
4.2.3 钢板及钢带按镀层形式分为三种:等厚镀层、差厚镀层及单面镀层。
4.2.4 镀层重量代码用单面每平方米最小镀层重量的组合表示。
4.2.5 表面处理的种类和代号应符合表2的规定。
| 表面处理种类 | 代号 |
|---|---|
| 铬酸钝化 | C |
| 铬酸钝化+涂油 | CO |
| 磷化(含铬封闭处理) | PC |
| 磷化(含铬封闭处理)+涂油 | PCO |
| 三价铬钝化 | C3 |
| 三价铬钝化+涂油 | CO3 |
| 磷化(含三价铬封闭处理) | PC3 |
| 磷化(含三价铬封闭处理)+涂油 | PCO3 |
| 无铬钝化 | CN |
| 无铬钝化+涂油 | CON |
| 磷化(含无铬封闭处理) | PCN |
| 磷化(含无铬封闭处理)+涂油 | PCON |
| 磷化(不含封闭处理) | P |
| 磷化(不含封闭处理)+涂油 | PO |
| 涂油 | O |
| 耐指纹 | AF |
| 三价铬耐指纹 | AF3 |
| 无铬耐指纹 | AFN |
| 不处理 | U |
表2 表面处理的种类和代号
5.1 按照本标准订货的合同或订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5.2 如订货合同中未注明尺寸及不平度精度、表面质量级别及包装方式,则以普通尺寸及不平度精度、表面质量级别为较高级表面(FB),并按供方指定的包装方式供货。
6.1 钢板及钢带的公称厚度为基板厚度和镀层厚度之和。
6.2 钢板及钢带的尺寸、外形及其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708的规定。
6.3 钢板通常按理论重量交货,也可按实际重量交货,理论重量计算方法见附录A。钢带通常按实际重量交货。
钢板及钢带可采用GB/T 5213、GB/T 20564(所有部分)中产品作为基板。根据供需双方协商,也可采用上述标准以外产品作为基板。
钢板及钢带的化学成分应符合相应基板的规定。
钢应采用氧气转炉或电炉冶炼,除非另有规定,冶炼方式由供方选择。
7.4.1 对于采用GB/T 5213、GB/T 20564(所有部分)等作为基板的纯锌镀层钢板及钢带的力学性能及工艺性能应符合相应基板的规定。
7.4.2 对于采用GB/T 5213、GB/T 20564(所有部分)等作为基板的锌镍合金镀层钢板及钢带力学性能,若双面镀层重量之和小于50g/m²,其断后伸长率允许比相应基板的规定值下降2%(绝对值),r值允许比相应基板的规定值下降0.2;若双面镀层重量之和不小于50g/m²,其断后伸长率允许比相应基板的规定值下降3%(绝对值),r值允许比相应基板的规定值下降0.3;其他力学性能及工艺性能应符合相应基板的规定。
7.4.3 对于其他基板的电镀锌、锌镍合金镀层钢板及钢带,其力学和工艺性能的要求,应在订货时协商确定。
7.5.1 纯锌镀层及锌镍合金镀层的可供重量范围应符合表3的规定。
| 镀层形式 | 纯锌镀层(单面)(g/m²) | 锌镍合金镀层(单面)(g/m²) |
|---|---|---|
| 等厚 | 3~90 | 10~40 |
| 差厚 | 3~90,两面差值最大值为40 | 10~40,两面差值最大值为20 |
| 单面 | 10~110 | 10~40 |
表3 可供镀层重量范围(单位:克每平方米)
注:50g/m²纯锌镀层的厚度约为7.1μm,50g/m²锌镍合金镀层的厚度约为6.8μm。
7.5.2 推荐的镀层重量代码见表4,如需方有特殊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也可提供其他镀层重量。
| 镀层重量代码 | 最小单面镀层重量(单点)(g/m²) | 镀层重量代码 | 最小单面镀层重量(单点)(g/m²) |
|---|---|---|---|
| 12 | 12 | 47 | 47 |
| 17 | 17 | 50 | 50 |
| 18 | 18 | 53 | 53 |
| 25 | 25 | 60 | 60 |
| 29 | 29 | 65 | 65 |
| 34 | 34 | 70 | 70 |
| 42 | 42 | 90 | 90 |
表4 等厚镀层单面、单点镀层重量要求(单位:克每平方米)
7.5.3 等厚镀层的单面、单点镀层重量应符合表4的规定。
7.5.4 差厚镀层、单面镀层及表4中未列出的等厚镀层,其单面、单点镀层重量由供需双方在订货时协商。
7.5.5 对于差厚的纯锌镀层,两面镀层重量之差最大不应超过40g/m²;对于差厚的锌镍镀层,两面镀层重量之差最大不应超过20g/m²。
7.5.6 如需方对各镀层重量代码的单面、单点最大镀层重量有特殊要求,应在订货时协商。
镀层附着性应按GB/T 39130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除非另行规定,试验方法为180°弯曲试验,弯曲压头直径由供方选择,如需方有特殊要求,应在订货时协商。
7.7.1 各表面质量级别的特征应符合表5的规定。
| 代号 | 级别 | 特征 |
|---|---|---|
| FA | 普通级表面 | 不应有漏镀、镀层脱落、裂纹等缺陷,但不影响成形性及涂漆附着力的轻微缺欠,如小划痕、小辊印、轻微的刮伤及轻微氧化色等缺欠则允许存在 |
| FB | 较高级表面 | 产品两面中较好的一面应对轻微划痕、辊印等缺陷进一步限制,另一面至少应达到FA的要求 |
| FC | 高级表面 | 产品两面中较好的一面应对缺陷进一步限制,即不应影响涂漆后的外观质量,另一面至少应达到FA的要求 |
表5 表面质量级别的特征
7.7.2 对于钢带,由于没有机会切除带缺陷部分,所以允许带有若干不正常的部分,但有缺陷的部分不应超过每卷总长度的6%。
7.8.1 概述
使用本产品时,用户应根据其加工工艺、涂漆方法、涂漆设备等情况选择合适的表面处理方式,并尽量缩短本产品的储存时间。选择合适的表面处理可减轻运输和储存过程中产生白锈的倾向,同时能够改善涂漆层的黏附性,对镀层起保护作用。对后道加工工序需磷化和电泳等涂装处理的,不推荐选择铬酸钝化、耐指纹处理方式。
7.8.2 铬酸钝化(C)、三价铬钝化(C3)和无铬钝化(CN)
该表面处理可减少产品在运输和储存期间表面产生白锈或黑锈。采用铬酸钝化处理方式,存在表面产生摩擦黑点的风险。三价铬钝化处理时,应限制钝化膜中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六价铬成分。无铬钝化处理时,钝化膜中不含铬及铬离子。
7.8.3 铬酸钝化+涂油(CO)、三价铬钝化+涂油(CO3)和无铬钝化+涂油(CON)
该表面处理可进一步减少产品在运输和储存期间表面产生白锈或黑锈。三价铬钝化处理时,应限制钝化膜中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六价铬成分。无铬钝化处理时,钝化膜中不含铬及铬离子。
7.8.4 磷化(含封闭处理)(PC)、磷化(含三价铬封闭)(PC3)和磷化(含无铬封闭)(PCN)
该表面处理为钢板进一步涂漆作表面准备,起一定的润滑作用,同时可减少产品表面产生白锈或黑锈。三价铬封闭处理时,应限制含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六价铬成分。无铬封闭处理时,钝化膜中不含铬及铬离子。
7.8.5 磷化(含封闭处理)+涂油(PCO)、磷化(含三价铬封闭)+涂油(PCO3)和磷化(含无铬封闭)+涂油(PCON)
该表面处理可减少产品表面产生白锈或黑锈,并可改善钢板的成型性能。三价铬封闭处理时,应限制含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六价铬成分。无铬封闭处理时,钝化膜中不含铬及铬离子。
7.8.6 磷化(不含封闭处理)(P)
该表面处理可减少产品表面产生白锈。
7.8.7 磷化(不含封闭处理)+涂油(PO)
该表面处理可减少产品表面产生白锈,并改善钢板的成型性能。
7.8.8 涂油(O)
该表面处理可减少产品表面产生白锈。一般不作为后加工用轧制油和冲压润滑油。
7.8.9 耐指纹(AF)、三价铬耐指纹(AF3)和无铬耐指纹(AFN)
耐指纹处理是对产品表面进行特殊处理,防止在触摸产品时留下指纹及其他痕迹,适用于生产电气、电子器件、机箱、机芯等零件用途的电镀锌、锌镍镀层产品。三价铬耐指纹处理时,应限制含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六价铬成分。无铬耐指纹处理时,钝化膜中不含铬及铬离子。
7.8.10 不处理(U)
不处理方式仅适用于需方在订货时明确提出不进行表面处理的情况,并应在合同中注明。
注:这种情况下,钢板及钢带在运输和储存期间表面较易产生白锈和黑点,用户在选用该处理方式时宜慎重。
7.9.1 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可对钢板及钢带进行耐腐蚀性能评价。耐腐蚀性能评价的试验方法、评级标准和接受条件均应在订货时约定。
7.9.2 耐腐蚀性能一般采用耐中性盐雾试验进行评价。盐雾试验结果的评级标准、接受条件由供需双方在订货时约定。
拉伸应变痕等其他技术要求应符合相应基板的规定。
每批钢板及钢带的检验项目及试验方法应符合表6的规定。
| 序号 | 检验项目 | 试样数量 | 试样尺寸 | 取样位置 | 试验方法 |
|---|---|---|---|---|---|
| 1 | 镀层重量 | 1组3个 | 单个试样的面积不小于1200mm²,见图1 | 距钢板边部L≥50mm | GB/T 1839 |
| 2 | 成分、力学性能及其他工艺性能 | 见相应基板标准的规定 | |||
| 3 | 镀层附着性试验 | 1个 | 符合GB/T 39130要求 | 任意位置 | GB/T 39130 |
| 4 | 耐中性盐雾试验 | 按需约定 | 150mm×75mm | 距边部至少50mm处 | GB/T 10125 |
| 5 | 尺寸、外形 | 每卷/每张 | — | — | 适宜的量具 |
| 6 | 表面质量 | 每卷/每张 | — | — | 目视 |
表6 每批钢板及钢带的检验项目、试样数量、试样尺寸、试样位置及试验方法
镀层重量也可按荧光X射线测量方法进行检验,见GB/T 1839-2008的附录A,此时,单个试样的面积应不小于314mm²,仲裁时按GB/T 1839-2008的质量试验方法执行。
图1 试样的取样位置
说明:b——钢板或钢带的宽度;L——试样距边部的距离(L≥50mm);取样方向沿轧制方向,试样宽度为b/2(示意)。
9.1 钢板及钢带的检查和验收由供方检验部门进行。
9.2 钢板及钢带应按批检验,每批由不大于60t的同牌号、同一尺寸规格、同一镀层重量和同一表面处理的钢材组成。对于钢带,单卷重量超过30t时,两卷组成一个检验批次。
9.3 每批钢板及钢带的检验项目的试样数量、试样尺寸、试样位置应符合表6的规定。
9.4 钢板及钢带的复验应符合GB/T 17505的规定。
9.5 检验结果采用修约值比较法进行修约,数值修约规则按GB/T 8170规定执行。
钢板及钢带的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应符合GB/T 247的规定。
镀层的公称厚度按照式(A.1)计算:
tₓ = m₂ / (d × 10)
式中:
钢板理论计重时的重量计算方法按表A.1的规定(注:原文档表A.1表述简化,实际计算需结合基板密度与公称厚度(基板厚度+镀层厚度),按“重量=面积×公称厚度×基板密度”执行,基板密度按相应基板标准规定,通常冷轧钢密度按7.85g/cm³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