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钢板
5.2 不锈钢钢板
不锈钢钢板的晶间腐蚀试验、晶粒度检验、冲击试验及使用温度下限按下列规定执行:
- 晶间腐蚀试验:奥氏体型不锈钢钢板按GB/T21433执行,铁素体型不锈钢钢板按GB/T31935或GB/T32571执行,评价指标在设计文件中规定。
- 晶粒度检验:使用温度高于600℃时,统一数字代号为S30409、S31609、S32169、S34779的不锈钢钢板按GB/T6394检验,平均晶粒度级别为3级~7级。
- 冲击试验:奥氏体-铁素体型不锈钢钢板按4.10b)规定;奥氏体型不锈钢钢板按GB/T713.7和4.10b)、4.10c)规定;其他要求按4.11b)和4.11c)规定。
- 使用温度下限:铁素体型为0℃;奥氏体-铁素体型为-40℃;奥氏体型为-269℃。
- 附加检验:设计文件可要求奥氏体型不锈钢钢板附加检验Rₚ₁.₀,按GB/T150.1规定确定许用应力。
5.3 复合板
复合板包括不锈钢-钢、镍-钢、钛-钢、铜-钢四种类型,通用要求及专项规定如下:
5.3.1 不锈钢-钢复合板
- 技术要求按NB/T47002.1规定,不计入强度计算的奥氏体型不锈钢覆材可选用GB/T20878钢材,技术要求(除耐腐蚀性能)允许低于GB/T713.7相近牌号规定。
- 级别为1级或2级,未结合率不大于2%,设计文件注明级别。
- 使用温度范围同时符合基材和覆材规定(见4.9、4.10)。
- 复合界面结合剪切强度不小于210MPa。
5.3.2 镍-钢复合板
- 技术要求按NB/T47002.2规定。
- 级别为1级或2级,未结合率不大于2%,设计文件注明级别。
- 使用温度范围同时符合基材(4.9规定)和覆材(JB/T4756规定)要求。
- 复合界面结合剪切强度不小于210MPa。
5.3.3 钛-钢复合板
- 技术要求按NB/T47002.3规定。
- 级别为1级或2级,未结合率不大于2%,设计文件注明级别。
- 使用温度下限符合4.9对基材的规定,上限为350℃。
- 复合界面结合剪切强度不小于140MPa。
5.3.4 铜-钢复合板
- 技术要求按NB/T47002.4规定。
- 级别为1级或2级,未结合率不大于2%,设计文件注明级别。
- 使用温度下限符合4.9对基材的规定,上限为200℃。
- 复合界面结合剪切强度不小于100MPa。
6 钢管
6.1 非合金钢和合金钢钢管
6.1.1 通用要求
- 钢管标准、使用状态、壁厚、使用温度上限及许用应力按表C.3规定。
- 壁厚大于30mm或使用温度低于-20℃的钢管,表中“正火”不得用终轧温度符合正火温度的热轧代替。
- 设计温度低于-20℃的钢管用钢,采用电弧炉/氧气转炉加炉外精炼并真空精炼,或电渣重熔法冶炼。
6.1.3 GB/T8163中10、20和Q345D钢管
- 用钢采用电弧炉/氧气转炉加炉外精炼并真空处理。
- 不用于管壳式换热器的换热管,不用于极度、高度危害介质。
- 硫含量不大于0.020%,设计压力不大于4.0MPa。
- 外径≥76mm且壁厚≥6.5mm时需纵向冲击试验:10钢管-10℃(平均≥34J)、20钢管0℃(平均≥34J)、Q345D钢管-20℃(平均≥41J)。
- 使用温度下限:10钢管-10℃、20钢管0℃、Q345D钢管-20℃。
- 壁厚限制:10、20钢管≤10mm,Q345D钢管≤16mm。
- 逐根液压试验,可协议用GB/T7735-2016涡流检测替代(验收等级E4H或E4、E5)。
6.1.4 GB/T6479中各牌号钢管
- 用钢采用电弧炉/氧气转炉加炉外精炼并真空精炼,或电渣重熔法冶炼。
- 外径≥76mm且壁厚≥6.5mm时:10钢管-10℃(≥40J)、20钢管0℃(≥40J)、Q345D钢管-20℃(≥41J)、Q345E钢管-40℃(≥47J);12CrMo等合金钢管20℃(≥47J/60J)。
- 使用温度下限:10钢管-10℃、20钢管0℃、Q345D钢管-20℃、Q345E钢管-40℃(10、20钢管可协议-20℃冲击,下限调整为-20℃)。
- 逐根液压试验,可协议用GB/T7735-2016涡流检测替代(验收等级E4H或E4、E5)。
6.1.5 GB/T9948中各牌号钢管
- 用钢冶炼要求同GB/T6479钢管。
- 外径≥76mm且壁厚≥6.5mm时:10钢管-20℃(≥40J)、20钢管0℃(≥40J);合金钢管20℃(≥47J/60J)。
- 使用温度下限:10钢管-20℃、20钢管0℃(可协议-20℃冲击,下限调整为-20℃)。
- 逐根液压试验,可协议用GB/T7735-2016涡流检测替代(验收等级E4H或E4、E5)。
6.1.6 代用规定
GB/T5310中的20G、12CrMoG等钢管可分别代用GB/T6479、GB/T9948中对应牌号钢管,冲击吸收能量指标符合对应条款规定。
6.1.7 低温钢管(使用温度<-20℃)
牌号、化学成分等符合GB/T6479和NB/T47019.1、NB/T47019.4规定,具体参数如下表:
| 牌号 | 钢管标准 | 使用状态 | 壁厚 mm | 冲击试验温度 ℃ | 3个标准试样冲击吸收能量平均值(KV₂)J | 使用温度下限 ℃ |
|---|---|---|---|---|---|---|
| Q345E | GB/T6479 | 正火 | ≤50 | -40 | -40 | |
| Q345E | NB/T47019.4 | 正火 | ≤16 | -40 | -40 | |
| 09MnD | NB/T47019.4 | 正火 | ≤16 | -50 | -50 | |
| 09MnNiD | NB/T47019.4 | 正火 | ≤16 | -70 | -70 | |
| 08Ni3MoD | NB/T47019.4 | 正火加回火 | ≤16 | -100 | -100 |
6.2 高合金钢钢管
6.2.1 通用要求
- 钢管标准、壁厚、使用温度上限及许用应力按表C.4规定,交货状态按对应钢管标准规定。
- GB/T13296等标准中牌号的统一数字代号按GB/T20878规定。
6.2.2-6.2.6 专项规定
- GB/T14976、GB/T12771-2019(各类)、GB/T21833.2、GB/T21832.2钢管不用于管壳式换热器的换热管。
- GB/T12771-2019钢管:Ⅰ/Ⅱ类需100%射线检测,Ⅲ/Ⅳ类需≥20%局部射线检测(含管端),检测结果不低于NB/T47013.2-2015Ⅱ级。
- GB/T21833.1/2、GB/T21832.1/2钢管需按GB/T13305测定相比例,奥氏体含量40%~60%(焊缝区域35%~65%)。
- GB/T12771-2019(Ⅲ/Ⅳ类)、GB/T21832.1/2、GB/T24593钢管:设计压力<10.0MPa,不用于极度、高度危害介质。
- 所有高合金钢钢管需逐根液压试验,可协议用GB/T7735-2016涡流检测替代(验收等级E4H或E4)。
6.2.7 使用温度下限
- 铁素体型钢管为0℃;
- 奥氏体-铁素体型双相不锈钢钢管(GB/T21833.1/2、GB/T21832.1/2)为-40℃;
- 奥氏体型不锈钢钢管(GB/T13296等)为-269℃。
6.2.8 钢棒制造接管
允许用GB/T1220中直径≤50mm的S30403等钢棒制造接管,要求如下:
- 接管厚度≤10mm,固溶(或稳定化)处理状态使用;
- 许用应力选用表C.4中GB/T14976相应钢号规定;
- 使用温度下限为-269℃;
- 硬度(或拉伸)试验、无损检测要求在设计文件中规定。